无标题文档
   
 
 
第七章 旅游产品规划

第 69 条 目前旅游产品开发中存在以下问题:旅游产品以资源型为主,有待深入发掘内涵;许多旅游产品简单模仿其他地区产品,导致雷同,从而分割相同的客源市场;旅游产品开发缺乏完整规划的指导,开发粗放、经营粗放;现有旅游产品多为初级观光型产品,缺乏参与性;多倾向于一次性投资的旅游产品,忽视对旅游产品的再投资和再生产。
第 70 条 旅游产品开发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资源基础原则、市场导向原则、因地制宜和地域特色原则。
第 71 条 旅游产品开发的思路是:完善产品要素,改善产品组合,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着力提高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调整旅游产品结构,在扩大观光型旅游产品市场占有额的同时,通过开发其他旅游产品来降低其在旅游产品结构中的比重;旅游产品向新的深度和广度开拓,不断推出创新的旅游产品。重点是加大度假休闲旅游、自驾车旅游、沙地旅游、科普旅游、特色地质地貌旅游、历史文化与民俗旅游、边境旅游等产品的开发力度。
第 72 条 以草原生态旅游产品,历史文化与民族、民俗旅游产品,边境旅游产品,沙地旅游产品为主体旅游产品。还可开发一系列辅助旅游产品,包括特色地质地貌旅游产品、森林旅游产品、节庆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和其他旅游产品。
第 73 条 草原旅游产品开发的类型主要有: 度假+观光型:其接待设施在外观上为传统风格,但内部设施现代化;也可外观和内部设施都尽量传统。 参与+体验型:旅游活动以参与性草原观光旅游为主,兼有小规模的度假;或者在草原景观完好的区域,建立游牧保护区,发展以体验传统蒙古族生产、生活方式为主的参与性旅游。
第 74 条 对草原旅游产品采取如下布局方式: 依托城镇设施型,例如依托锡林浩特和二连浩特。 依托市场型,在市场区位条件好的地段,例如207国道和呼海大通道沿线,建设新景点。 散点分布型,例如西乌珠穆沁的游牧部落、正蓝旗筹划中的万寿敖包山度假区和小扎格斯太景点、苏尼特右旗毕鲁图庙周边草原等。 规模集聚型,即草原旅游产品和其他旅游产品集聚,克服规模不足的缺陷,例如满都拉图镇、上都镇、新宝拉格镇等周边草原。
第 75 条 草原旅游产品要有区域特色。乌珠穆沁草原以生态观光为主,生态度假为辅;锡林浩特市周边草原可开展会议、度假、生态观光、娱乐等;苏尼特草原要与其他旅游资源相结合;南部草原要与沙地旅游资源结合共同开发生态观光、度假、生态科普、汽车越野等旅游产品。
第 76 条 历史文化与民族、民俗旅游产品的开发重点是蒙元文化遗存、清代文化遗存以及蒙古族生产生活方式。开发内容在历史文化方面有青铜器时代文化、战国文化、匈奴文化、突厥文化、辽金文化、蒙元文化、明文化、清代文化等。在民族、民俗方面有蒙古宫帐、毡包、 居住习俗、服饰、民族食品、酒文化、驿站、勒勒车、器皿、饰物、马具、套马杆等;生丧婚嫁习俗;那达慕、祭敖包、兴畜节、马奶节;待客礼俗、献哈达、敬酒;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英雄史诗;民间歌舞、乌尔图道(蒙古长调);游戏竞技,包括摔跤、赛马、射箭、蒙古象棋、马术;蒙医、蒙药;乌兰牧骑文化等。
第 77 条 空间布局上,历史文化类主要是正蓝旗的蒙元文化展示、多伦的清文化展示,锡林浩特市贝子庙—草原旅游,多伦汇宗寺、山西会馆—草原与沙地旅游,正蓝旗元上都—草原旅游;民族、民俗类主要是乌珠穆沁草原部落民俗文化,阿巴嘎部落民俗文化,苏尼特部落民俗文化,察哈尔部落民俗文化。
第 78 条 历史文化类的主要产品有:上都怀古专题游、大元三都专题游、旅蒙商道专题游、清代文化遗迹游、金界壕寻觅游、摩岩刻画专题游、萨满石人专题游、皇家御马场场面再现、历史文化主题度假村;民族、民俗类的主要产品有:民俗度假村、民俗博物馆、民俗节庆、牧户体验游、民族风情园。
第 79 条 开发边境、出境旅游产品,包括口岸国境游、出境游、跨国游。
第 80 条 沙地旅游产品的开发模式有:沙地观光探险、湖滨观光度假、沙地生态科普、治沙文化与沙地旅游商品。 在多伦县的大河口和呼痕淖、阿巴嘎旗的敖伦布日都淖尔、五花草塘和哈日乌素景区等地开发沙地生态观光、观鸟产品;在阿巴嘎旗南部的鸿格尔高勒苏木、镶黄旗部分区域以及正镶白旗部分区域开发沙地探险产品;在西乌珠穆沁哈布其盖沙地、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草原“双百万工程”基地、万亩草库伦,多伦南沙梁景区、镶黄旗呼格吉勒图沙地旅游圈、正镶白旗布日都苏木两面井浑善达克沙地生态治理区等地开发治沙生态科普旅游产品。
第 81 条 开发特色地质地貌旅游产品,包括宝德尔楚鲁天然石雕群、河曲和玄武岩熔岩台地的地质地貌科普与摄影旅游产品,洪格尔乌拉的生态观光旅游和生态科普游产品,乌里雅斯太山、汗海日罕山的度假村,阿尔善与传统蒙医相结合的泥浴和度假产品,二连浩特额仁淖尔盐池恐龙发掘现场、通古尔生物化石区的古生物科考旅游产品。
第 82 条 开发森林旅游产品,包括扎格斯太淖尔景区的杨桦林、杏树林、云杉林,洪格尔乌拉的杜松林,大河口森林景观,多伦榆木川等地的森林生态观光;哈布其盖林地、响泉景区的森林度假;宝格达、古勒斯台山生态保护区的森林探险;宝格达雾凇、冰雪主题森林摄影等。 第 83 条 开发节庆旅游产品,包括中国搏克文化节、那达慕、元上都文化旅游节等定期节庆,祭敖包、旅游那达慕、蒙元民族服饰展、世界蒙元文化交流会、乌兰牧骑文化节、马文化艺术节、蒙古象棋赛等。
第 84 条 开发旅游商品,包括土特产品系列、旅游纪念品系列、旅游日用品系列、特色食品系列。
第 85 条 开发其他旅游产品,包括地质地貌考察、民族风情考察、文物古迹考察、古生物科学考察、珍稀物种考察、学艺旅游、怀旧考察等专题考察旅游产品,摄影旅游产品,保健康体旅游产品,自驾车旅游产品,自行车旅游与比赛产品。
第 86 条 将上述产品进行合理的空间组合,包括旅游分区内的产品组合、盟内的产品组合以及跨盟的产品组合。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最新动态
热门景点
锡林河九曲湾
皇家御马苑
国门界碑
宝德尔草原石林
成吉思宝格都山
元上都遗址公园
乌和尔沁敖包森...
忽必烈夏宫
桓州城(侍郎城...
高格斯台风景区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使用帮助 | 内容保障 | 联系我们 | 网友建议 | 访问统计 | 昨日点击数: 214403

Copyright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锡林郭勒旅游局 版权所有
电话:0479-8268009 传真:0479-8268009 技术支持:互联网络 蒙ICP备05006182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器IE6以上版本,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