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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宴

  顺着来倒着走

    丧葬的作法,几乎一切与平时相反,顺着来倒着走。平日生活中的许多禁忌,都是从丧葬仪式来的。葬礼是人生的终结仪式,是一个人对社会的脱离和告别。

    1  

乌盟各旗人将死时,家人必扶之使坐,俗忌卧死。伊盟人死以后,要趁尸体软和的时候,把两臂屈在胸前,双手合什,盘腿而坐,作祈祷之状。蒙语把人死称为“成佛”,就是由此而来。保持这种姿势装进干净的自布口袋,面朝西北而坐。面前摆上灵桌,点起尸灯,燃上黄香,昼夜守护,不使熄灭。还放七个饼子、五枚红枣。饼上不压花纹,面朝下扣过。把缸中的水倒掉,天窗上的顶毡盖下来。门窗堵得严严实实,切忌猫狗闯入,更怕“跳尸”。在鄂尔多斯,则降下禄马风旗(或在玛尼杆上裹以黑布),就像国葬下半旗致哀一样。

2     

停尸三天以后出殡的时候,不能从门上抬出。住蒙古包的,要把西南的毡子撩起,把尸体从哈那下面送出来;住板森(房子)的,要从窗户上往出抬。

出院子的时候,也不能从豁口或院门上出,一定要从院墙上架出去,还讲究死人不许落地。山区的人们,直接把死人扶到马背上;平原的人们,直接把死人抬到车上。马背上的死人,一律驮在马外手(右边),头朝前,脸冲外,身体平躺紧贴着马背(有时也用骆驼),就像驮一条口袋一样。里手便真的有一条口袋,装满等量的石头,以便与尸体平衡。这是青海蒙古的作法。有的地方给死人披件衣服,使其坐在马背,活人骑在后面抱着他。送出去以后,这件衣服又拿了回来,必须领口朝下,从外手耷拉下来,表示一个人到了阴间。送过死人的车马,回来以后不能进浩特,马放开让它撒野,三七内不能使用。车要从左向右倒扣在隐蔽的地方,一七内不能使用。乌珠穆沁送葬的车,则要卸掉外手车头,让车轴直接着地,把车“一边倒”半扣过。背过抱过死人的人,就算倒了霉,一月之内不能回家,家人也不让他回去。就那么把死人的毡包打扫干净,在里面孤孤单单住上一个月。

3     

死人邀走以后,家人开始守孝。晚辈为长辈守,弟妹为兄姊守,妻子为丈夫守,丈夫却不为妻子守。守孝期限,一七、三七、七七不等,最长不超过百日大孝。

守孝的人,当官的要去掉顶带花翎,摘掉帽缨子;为民的倘戴度帽,男的要垂下左耳扇,女的要垂下右耳扇。男女一律不扣肩头的纽扣,马蹄袖口要卷起来,腰带要缠在腰上(过去是别着的)。男的不戴图海(一种银饰件)、鼻烟壶袋;女的不戴火镰、鼻烟壶。男女一律穿黑色孝服。作媳妇的去掉头饰,用黑纱包住连垂;姑娘则不辫辫梢,或干脆把头发散开。现在有些牧区老妪,死看不惯披头散发的姑娘,骂日“恶兆头”,原因就在这里。

守孝期间的人,见面从不问好。所以平时人骂不懂礼貌的年轻人:“你家死下人了,见面也不问好!”因为你要一问,别人势必还礼:“您好!”老人死了,自然尴尬不能回答。岂止如此,诸如唱歌跳舞、打闹说笑、坐席吃喜、抽烟喝酒也一律禁绝。一年不能进出两口,预定的婚事必须停办。遇上新年也不过。甚至不能往外借奶汁,不能大把花钱,不能做买卖,男女不能同房等等。从衣着打扮,到往来礼仪,都跟平时相反。

4死人不走活人走

清人罗卜桑悫丹的《蒙古风俗鉴》载:人死以后,把他抬到一座生前住过的毡包里,家人则把其余的毡包装到车上,赶着牲畜,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再也不回来了。那毡包也同死人一起扔了。这就是死人不走活人走。《元史·祭祀志》说:“凡帝后有疾危殆,度其不可愈,移居外毡帐房,有不讳,则就殡殓其中。”成吉思汗也享受过这种“待遇”,只不过他后来龙体康复,才没有让养病的毡帐成为他的坟墓。

在古老的乌珠穆沁草原,如今偶尔尚能看到这种风俗的遗迹。那里灵车一启动,人们就一起使劲,把蒙古包反向抬起,里面的人用火钳夹着火,连续三次靠近火撑,同时大叫一声“住啦”,有人便在包内洒些灰水,三日之内将此包迁到新址上去。据说以前死人不走活人走的时候,一定要迁到三个程头(路上走三天)的地方方能落脚。所以后来简化,把火钳向火撑靠近三此,暗示生火三次,在途中走了三日。苏尼特又前进一步,连火钳也不用,只把蒙古包换个地方,就表示搬走了。不过必须在送葬之人出发以后、回来之前这段短暂的时间内,把蒙古包拆卸、搬迁、搭盖的任务完成。

科尔沁草原又有发展:老人死后,用红柳或芦苇绑个假窗户,套在真窗户外面。死人从窗户上往外抬的时候,千万不能碰着真窗户。那假窗户却同死人一起,拉到墓地上烧掉了。这假窗户,显然是一个道具,象征古代入殓死者的蒙古包,所以要同死人一起扔掉。本来还应当“死人不走活人走”的,因为居住了不能搬迁的土房,只好委屈死人让路,这是一种变通的办法。

5丧葬的礼俗成了平日的禁忌

丧葬礼俗既然与乎日相反,属于“非常”举措,所以自然成了平日的忌讳。脸向西北坐下,面前摆上桌子供奉,这叫倒供,是蒙古史诗中魔鬼的作法。蒙古人以偶数为吉,奇数为凶,送葬走的必须是奇数,回来是偶数(死者算一人)。春节拜年的饼子,都是六、八、十个,红枣二或四枚,只有供奉死人才能用奇数。

锡盟有些地方,大人打骂了孩子,不让孩子把在门上哭。原来从哈那下面往外抬死人的时候,家人们就是“倚门而泣”的。这些礼俗很多,记不胜记,有时不知不觉就犯了。如不能扣碗,因为供奉死者的碗曾经扣过。不能摔瓶子,因为尸体出门(准确地说是出窗户)时要故意摔碎一只瓶子。有次我到牧区下乡,正好看见房东姑娘开窗户,就让她把我的衣服从窗户上递出来,结果让人家挨了她妈一顿骂。后来我才知道,只有死者的东西才从窗户往出拿的。

   鬼魂对葬礼的影响

过去蒙古人笃信佛教,相信阴阳轮回之说。认为人死成鬼,活人必须与之划清界限,把鬼魂和尸体一起送走,不要留下任何后遗症,故而颇多讲究。

1   讲究“上路鞋袜”

蒙古人不讲究给死者铺金盖银、穿绸着缎,却一定要有一双“上路的鞋袜”。乌珠穆沁老人去世,要将浑身衣服扒光,只裹一层白布,脚上一定要穿一双新袜,防止投生的路上让蒺藜扎脚。科尔沁虽粗有寿衣,但制作不讲究。讲究的是一双底上绣有莲花的鞋子,由十八岁未破身的女儿缝成,以便穿行十八层地狱。

2     路上灵车不停

拉运死者的灵车,不论勒勒车或担架,尸体一抬上去赶紧就走,中途不能停留。如果有什么急事非停不可,也要将车辕颤动、担架忽扇,作继续行走之状。这样做的用意,是催死魂灵快走,不给它以彷徨后退的余地。拉车抬担架的人,在属相上一定要与死者相犯(跟婚礼正相反),据说生前跟他不对头的人干这差事最为理想。

3   前有旗幡领路

科尔沁在送葬的时候,要掰一枝活树条子,把一面写有六字真言的白旗缝在上面,由一个孩子擎在灵前开路。走到三叉路口或诸路交汇之处,灵柩前还有一个老汉,把黑自二米一把一把地撤下去,嘴里说道:“发白的是吉祥的路,你朝吉祥的路上走吧!”这样,前有旗幡招引,后有白米铺路,鬼魂便走不错了。

4  入土讲究颇多

墓地的选择,一般以背山面水、向阳低平的地方为好。这样的地方不但适合鬼魂生活,后辈儿孙也会跟着荣华富贵。如果前有崖头,后代肯定出秃子或残废人。如离大路太近,会有匪盗骚扰,家中易出乱子。

墓地选好以后,人一死就得打墓。特别冬天地冻三尺,更要及早动手。不过,很难做到打好墓时灵车正巧赶到,所以一般要在墓底放些镰刀斧头之类刃头家伙,防止那些无家可归的游魂饿鬼抢先霸占了墓穴。尸体运到以后,先把刃具取出来,把踩下的脚印扫掉,人退着走上来。如果不扫,死魂灵这玩意儿还会踏着你的脚踪跟回家来,那可就有好戏看了。乌珠穆沁一带不用穴葬,可是也要在坟场立块牌子,不让人畜践踏。

从担架往下卸尸体时,还要不停地上下颤动。下葬时棺材大头朝北,当儿子的要往脚底扔第一锹土,人们就可以七手八脚铲土掩埋了。埋土的深浅,也有说法:如系坐棺,要看黑自之线(死者头发和脸面交界之处,俗谓头发畔),务使这条线与墓穴平齐。如系卧棺,棺的上面与墓穴平齐。如果人头的位置靠下,死人在阴间受气,活人也会低人一等,抬不起头来。掩埋墓穴的土,不能取之于前后,只能取之于左右。前面取土,进出净是坑坑凹凹,后代一生坎坷;后面取土,挖掉靠山,后辈往往债台高筑,净吃官司,关键时刻连个出头的人也找不到。

埋好以后,坟头起得尽量高些,再把黑自二米撒上去,将引魂旗幡插在中间,任其飘扬。其义有三:鬼魂新来乍到,容易迷路,竖它便于找到自己的阴宅。既然树起旗幡,说明有“鬼”占领,别“鬼”也就不好插足了。白色主吉,昭示守墓的鬼魂行善积德,不欺男霸女,为非作歹。如果旗幡长成大树,这家就会兴旺发达,后福无穷。

5   返程不走原路

遂葬的人马车乘,返回时不走原路,一定要迂回曲折,绕道丽行,蓄意摆脱鬼魂,不使跟回家来。反正你已是另一世界的人了,见鬼去吧!

6接受“水火之净”

一二四五年意大利人柏朗嘉宾出使蒙古的时候,曾亲眼目睹:“死者的家属及所有那些居住在他们幕帐中的人都必须允许对他们进行火净仪式。这种净礼按如下方式进行:首先点燃两堆篝火,再往火堆旁插两杆长矛,矛尖拴一根绳子,绳索上再拴几片挺拔织物布片,受净化的人、牲畜和幕帐都要从两堆火之间的这根绳子和上面拴着的布片下通过。有两位妇女分别立于火堆的两旁,不断向火堆泼水和朗诵某种悲歌……”

这就是“水火之净”的源头,一直到现在,送葬的人们回来,都要在蒙古包外燃起两堆篝火,让人马都从浓烟滚滚的火中穿行而过,据说那些鬼魂怕火燎了毛,就这样被挡在门外。这是普遍的作法,各地在执行中有了一些变异。巴林人在院门外放一盆清水,用火煨着。送葬的人回来,用右手无名指在水里蘸一下,再向火上一弹,就可以进家。科尔沁人则在水里洗过手,再在火上烤一烤,然后回家吃饭。就像现在的人洗过手,又在烘干机上烤烤一样。乌珠穆沁人火还是一般的牛粪火,只是水里兑了酸奶。看见送葬人回来,家人端水侍立,让大伙洗手。一九九六年我参加本单位白音达来母亲的葬礼,回来每人在院里的火堆跟前转一圈,再在楼门口放的水盆里洗了手,这才回家吃饭,这大概是适应城市生活的一种变通办法吧!

7分享死鬼“福膳”

送葬回来,主人总要杀羊,让大伙大吃一顿。还要上一点酒,不多,不能喝得面红耳赤。除了酒肉,也有素餐;大米拌上黄油煮出来,放进红枣、黑糖、奶酪就是素餐。荤素餐不仅活人吃,也供奉死人。而且不仅帮忙的能吃,过路的碰上的都有一份。主人把这种行为看作行善积德。客人也不说吃饭,而说:“用过逝者的福膳了。”有着浓厚的迷信色彩。尤其是年高寿长的逝者的饭菜和供品,更是视为珍贵之物,有的人家竟把它们晾干珍存起来,食之可以长命百岁,服之可以治病祛邪。

福膳用过以后,死者的遗物要当场分掉。男的分他的衣服、烟袋、鼻烟壶、挖耳勺、剔牙棍、猎枪等等,女的分她的戒指、手镯、耳环、头饰、簪子等等。“主人是脆弱的,东西是永恒的”,这些东西当然只分给至亲好友。许多人家的这类古货,就是这么一代代传下来的。更有分不上的,还兴“偷盗”。送葬的人们走了以后,孩子们就来揣上盘碗而去,主人看见也当没看见。等到送葬的人回来,盘盘碟碟已所剩无几。越是寿终正寝者的这类玩意儿,就偷得越厉害。逸些都可以说“因祸得福”。

   喇嘛与收尸者

1喇嘛是葬礼的总导演

喇嘛是蒙古葬礼中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是葬礼的总导演,死者灵魂的安顿者。由于常人只擅长生前的种种事体,对死后的情景感到茫然而可怕,于是喇嘛这类专业人才就出来充当了中介人,凡人凡事得听他安排。比如死者要停尸多少天,什么时候出殡合适,墓地建在何处妥当,什么生肖的人在起灵和下葬时要回避等等,都得请他掐算。他的活动不仅贯穿了葬礼的全过程,而且更有超前性和延后性。人没死他就来了,人死三年后他才彻底走开。

葬礼实际上是喇嘛的节日。因为这期间的茶饭相当丰盛,富裕的人家还有赏赐,白吃又白拿。不但邀请的喇嘛每人一份,就是闻讯而来的不速之客也照此办理,所以来混饭吃的闲散喇嘛很多。书载察哈尔镶黄旗鲍永隆、孟克鄂齐尔等富裕人家给所有参加葬礼的客人每人一份食品。喇嘛除食品外,每人还要外加哈达一条,人民币伍——拾元。喇嘛在葬礼中的活动主要是念经。

(1)  人死之前

人死之前,一般人家要请喇嘛念经七——十四小时,喇嘛的诵经声和铃鼓声极富音乐感,充满平和安静的温馨,这对弥留之际的死者是一种安慰和召唤,似乎他面对的不是死亡的幽谷,而是美妙的天堂。

(2)  人死之后

人死以后,蒙古人不讲究进棺材搭灵棚,而是在原住所帛一帘幕,主要任务还是念经。有的地方自天喇嘛念藏经的“精装本”,晚上俗人念《玛尼》的翻译本。如此进行三、五、七日不等。

(3)  出殡途中

出殡时前有“浩尔劳”导引,后有喇嘛骑马督行,中间是灵车一辆,最后是送葬的一群。

(4)  安葬以后

到了墓地安葬以后,喇嘛仍要焚香烟祭,围坐念祝词。后辈子孙则根据祝词的内容,在死人的脚下焚祭食品。

(5)  超渡亡灵

送葬三天以后,喇嘛要超渡亡灵。他钻进一座专门安排的毡包中,靠着东南方的毡壁,用死人的衣服装扮个人形。不做新袍,旧袍捡好的穿。领口处放上帽子,脚下放靴子,腰垦系腰带,安排停当坐在那里。前面桌子上,摆着死者用过的鼻烟壶或首饰’(如果是女性的话)之类。外面还鞴好一匹马,全鞍全辖,齐齐整整。喇嘛念经的意思,就是超渡亡灵,把他扶上马送一程。《绥远通志稿》载:“死后三日或七日,有叫魂之举,至

时备纸马,银钱诸物事,富者并须备活马一匹,贫者则以纸代之。纵马院内,延请喇嘛唪经祷祝,相传喇嘛具大法力者,祝祷以后,马如负重远行,汗流如注者,家人皆喜,谓死者已乘此马驰往乐地,焚化香楮送别。”那匹马并所有衣服,都归了这个念经的喇嘛。

(6)  解除禁忌

此后到了二十一(三七)、四十九(七七)、甚或三年头上,还要请喇嘛念经,这样才能解除守孝居丧的一切禁忌。

2  收尸者是死者肉体的安顿者

在蒙古族葬礼中,能跟尸体直接打交道的,除了喇嘛,大概就是收尸者了。喇嘛是超渡亡灵的,动口不动手。收尸者是安顿肉体的,动手不动口。虽然在实际的重要性上,收尸者超过喇嘛,可是地位远比喇嘛低贱。除了死者的苫面布、裹尸布和一双袜子,别的好东西全让喇嘛拿去了,属于“受苦不挣钱”者。在民间也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阶层,常常是由死者的遗嘱指定的,以跟死者属相相克为好。不过,有些时候收尸者也于喇嘛所于的勾当,有些请不起喇嘛的人家,往往就请收尸者一并代劳。

收尸者的任务有下面几项:   

(1)  人殓死者

病人一合眼,别人就不敢接近了。收尸者便挺身而出,在死者头跟前煨上香火。那时无口罩,用毛巾紧紧捂住口鼻,用双手的无名指,一下一下地往上搓死者的额头,赶他的灵魂快走。死者肚内如有余气,切忌扑入活人七窍。因此总是与死者保持一段距离,用双手不断挤压他的腹部,使气慢慢排出。这时便说“时辰到了”,男人从左腿开始,女人从右腿开始,脱裤子,脱袍子,矫正对方姿势,把头发散开(有的地方男剃头女梳头),弄得赤条条后,脚上穿上袜子,脸±盖上自布,身上用自布裹起来。这时候,子女们就可以在脚上放哈达(相传灵魂藏于脚内),跪在那里磕头了。

(2)  帮助出殡

出殡的时候,车上拉上死人,收尸者在前面骑马开路。马在哪里撒尿,哪里就是最好的墓地。如果马索性不尿,收尸者就丢骰子卜一下,定个大体方位,铺下一方白布,用扁羊角在外面画一圈,再把自布去掉,就算划出了墓地。死者一律头朝北,长者靠上,壮者居中,少者靠下。收尸者燃起一堆火,念经烟祭。子女们把食物焚在脚边,绕着尸体“呼瑞”三圈,在脚下叩头而去了。收尸者留下,把苫面布取了,袜子脱了,裹尸布扒了,赤条条把死者丢在野地不管了。这三样东西都归了收尸者。所以民闯有句俗话:“死者连一匹大布(土布)都不能给自己带走。”

(3)  三日探尸

三天以后,后代中的男性和收尸者要去探尸。亲人从脚的方向来,远远地下马站住,观望老人狼吃狗啃没有。收尸者则走到跟前,焚火烟祭,别人也远远地绕尸三周,再在脚下叩三头而回。从此以后,游牧他乡,再不回来探望。

  丧葬的种类

1     

天葬或称野葬,源出吐番,清人罗卜桑悫丹曾有记述。他说人死以后,要把尸体放在石碓里捣成肉酱,跟青稞面和在一起,一把一把撒向四方,让鹰鹫来吃。自然也伴随喇嘛念经。贫苦人家请不起喇嘛,就把尸体运到偏远的地方,大卸五块,扔给鸟兽也就行了。有一族人专门干这勾当,名叫森喀哲巴。蒙古族的天葬,虽说与之同出一源,但已大为简化。

(1)  随地天葬   

进入本世纪五、六十年代,尸体已不打动,但是仍不穿衣。人死以后,脱个一丝不挂,裹以白布,只在脚上穿双袜子,脸上蒙块白布。俗话说:“生前的隐私,死后的面皮。”苫面布是不可少的。出殡时,要用毛毡裹尸,载之于车,拉到一个阒无人迹的地方,解开绳索,打马迅跑,任尸颠簸,跑到哪里掉下去,哪里就是他的归宿。掉成什么姿势,就以什么姿势饲之于鸟兽。正如《绥远通志稿》所记:“用牛马车,载尸疾驰旷野,委而弃之,听鸟兽啄食。”后来有了固定的墓地,但墓址的选择仍然讲究天意,或用骰子卜之,或看装殓者的乘马尿在哪里,哪里就是最好的墓址,便在彼处铺下白布,周围画个大圈。然后取掉自布,把死人抬进圈里,先撤毡子,再撤尸布,又撤面苫,连袜子也脱了——落个赤条条来,赤条条去。男女一律头朝西北(取其日落西山之意)侧卧。男面朝西,枕右手,以左手捂阳物;女面朝东,枕左手,以右手捂阴物。有的地方,把死者曲成“婴儿出生之状”,让其咋来咋去,返朴归真。鄂尔多斯已不取尸布,头下枕沙子,身上盖沙蒿,取其“生于沙上,葬于沙中”之意。后来又向前发展,尸布不取不说,又装进了棺材,但是仍不掘坑埋葬:拉到墓地,连棺材委弃而去,这是天葬发展的极至。

(2)  公墓天葬

以后草原上人畜渐多,乱扔尸体多有不便,大家约定俗成,选择一个偏僻、遥远、寸草不生的地方作为“公共墓地”,大家有了死人统统往那里送去。久而久之,连鸟兽也形成习惯,尤其是目光锐利的鹰鹫,一望见送葬的车马人流和烟祭的香火,便成群结队来到头顶盘旋。一俟灵车离开,便如一股旋风俯冲而下,你争我夺,爪喙并用,倾刻就会把死尸四分五裂,啄食一空。一见这种情景,后辈子孙就说他们的老人“升天去了”。旧时人们崇奉萨满,认为万物有灵,俱从天来。故狼有“天狗”之称,兽有“天畜”一说。人被鸟兽吃掉,就是灵魂离开肉体,重新归天。“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鸟葬兽葬野葬,统统都是天葬——回归自然之葬。蒙古人是食肉民族,死后还把尸体还给食肉者,用他的血肉之躯,给天地万物作了最后的“牺牲”。所以三天以后,家人一定要到墓地探视。如果尸身没动,说明灵魂仍滞留在肉体之间,因此鸟兽不敢靠近。家人心中惴惴,如压巨石。不免作种种猜测:是否有要办的事未办,要见的人未见,或有什么冤屈未伸?……一定要把尸体挪个地方,“复以酥油涂其身,以适鸟兽之口”,“则或搜刮资财,苦求喇嘛念经,以求冥福”。(《绥远通志稿》)

2   

天葬再向前一步,把放在地面的棺材掘坑掩埋,就是土葬。《绥远通志稿》记载:“今王公之家,多用埋葬,喇嘛多用火葬,平民多野葬。”

(1)  棺材的种类

一曰圆棺。比照死者高矮大小,横断一截圆木,从中一劈两半,各各掏空,将死者装入,两片对合如初,再用三道箍束之,乍看如一个加箍圆桶。《草木子》上说的“历代送终之礼,元朝宫里,用圆木两片,凿空其中,类人形大小,合为棺,置遣体其中,加柩漆毕,则以黄金为圈”,就是圆棺。

二为坐棺。指能使尸身坐下的竖柜,前后一般高,盖子中间隆起,形如今日之二出水屋脊。四角刻有龙形,以前死者自布裹尸,以后穿衣,但不钉钮扣,只缀些带子。《绥远通志稿》上所谓“埋葬用自布裹尸,殓以形如印匣之坐棺”,指的就是这种。

三是卧棺,即通常所说的棺材,与汉族大同小异。  

(2)  殉葬遗风

“初,虏王与台吉之死也,亦略有棺术之具,并其生平衣服甲胄之类,俱埋于深僻莽苍之野,死之日,尽杀其所爱仆妾良马,如秦穆殉葬之意。”(《北虏风俗》)这大概是很早以前的事了,蒙汉两族都曾经有过。以后大约就只葬牲畜了,将士爱马,多有以生前骑乘作殉葬品的。柏朗嘉宾一二四六年旅游蒙古的时候,殉葬的是一匹带驹骒马、一匹全鞍全韂的骟马,意在死者于阴间有骏马骑,有奶子喝,还能繁育牲畜。至今浩尔其纳日一族人在人死以后,还要把一群牲畜关起来,直到出殡以后才放出来,大概就是这一风俗的演变。不过最主要的还是以大量金银珠宝陪葬。

(3)  墓地保密

王公贵族的坟墓,最浅在九尺以上。开墓坑时,挖下的草皮要放在一边。等把死人埋好,再将草皮移回。不久草全长住,就与别处无异。怕自己也记不住,便在头的一面垒几块石头作为标志,巴尔虎蒙古至今沿用此法。中国古代的蒙古学家多半记载的是:“葬后必驱万骑踏之使平,至草长无迹乃已。”(冯鹏《塞外杂识》)为了防止认错地方,安葬时要当着母驼之面,把它的驼羔杀掉。第二年来寻墓地,再把母驼牵上。一到宰杀其仔的地方,母驼必然站下昂首哀鸣,这样便能找到坟墓。

(4)  王陵守护

王公贵族的陵墓,为了保护和防止盗掘,历来都有严酷的法令。鄂尔多斯的立法,一般的坟墓,三里以内为禁地。王公贵族的陵墓,三十一一五十里以内为禁地。不能打猎,严禁伐柳,甚至不能放牧。陕北榆林县有座古塔,相传是蒙古《白史》作者库图克台彻辰洪台吉的陵墓,土人尊为“古塔灵神”。沙柳长得密不透风,粗可作椽。乌鸢翔舞,一片肃穆气氛。自然植被保护最好。上面提到的柏朗嘉宾有次路经窝阔台汗陵地,那里长满了茂盛的灌木。他几次想折根枝条抽打牲畜,但叉凡次作罢,因为他亲眼看到守陵人为同样的原因痛打别人。

凡王公贵族中之显赫者,几乎都有自己的专门守陵人。彭大雅记述成吉思汗墓遭:“若忒没真(铁木真)之墓,则播矢以为垣(阔余三十里),逻骑以为卫。”其实远不止此。它有从蒙古各地各部征调来的五百户“达尔哈特”,组成一个独特的部落,专管成陵的保护和祭祀诸事,至今恪守不渝。巴林部尚有固伦淑慧公主之墓。公主是康熙皇帝的姑母,下嫁巴林色布腾王,带有陪嫁(名日燕支)百工三百余人。后有一部分成为守陵人,世称“珠拉沁”,生活在今赤峰市巴林右旗珠拉河一带。

3    

(1)  火化

喇嘛死后多用火葬。喇嘛用的坐棺后高前低,棺盖一出水倾斜,形同庙宇。圆寂者盘腿坐其中,双手合在胸前,作祈祷之状。为防止身体前倾或歪倒,肘下、颔下等部位要用香把垫好。棺的大小也要非常合体。缝隙都用棉花塞紧,这样死者才能坐稳。焚烧后,将骨灰研碎,和在泥里,捏成佛像供奉。这里指的是大喇嘛。普通喇嘛圆寂,将骨灰送往五台山或塔儿寺安葬就满不错了。我有~友,爱搜罗稀奇玩物,家有一泥塑坐佛,极小巧精致,闻之有异香。自诩是班禅额尔德尼大师圆寂后,大部骨灰运往布达拉宫(当时尚未单独建塔),小部配以各种珍奇香料和精泥,塑成一百个佛爷。他所藏者,即为其一。明人萧大亨曾说:“盖西方之僧,彼号日喇嘛者,教以火化之法,凡死者尽以火焚之,拾其余烬为细末,和以泥,塑为小像,像外以金或银裹之,置之庙中。”看来火葬之风由来已久,佛教界至今沿用。民间过去大肚老婆和传染病人死了多用此法,如今普通百姓用得也多了起来。

(2) 坐化

有些心诚意笃的喇嘛,病危之时自度不可活,便双手合什盘腿而坐,就那么静静地死去,佛门称“坐化”。坐化的喇嘛什么时候鼻孔流下血水,凝结如芨芨草棍,方可放入坐棺入殓。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的喇嘛洞,相传供奉的便是坐化的活佛扎木苏一世。

4孩儿葬

孩子的葬礼,实际上也是一种天葬。到目前为止,牧区保持天葬最彻底的也就是孩子了。但它有两个特点,是别的葬礼中绝对没有的,所以单独列为一节;一、别的葬礼不能由女性直接操持,惟孩儿葬步了女性不行。二、没有鬼魂一说,显得温情脉脉。

(1)  母亲葬孩子

孩子死了,没有那么多繁礼缛节,母亲找块新白布,粗针大脚地缝个口袋,把死孩装进去,背到大道中央或三叉路口,连口袋扔下走了。走路人看见,便把口袋托起,走到近处一个向阳背风的地方,揪起口袋底子一抖,就把孩子抖出来了。有些人家,口袋里还放着孩子心爱的玩具、好吃的东西或碗筷等等,路人把这些东西随便揣上一件,高高兴兴回家去了。

(2)  甘当“指路人”

大人死了,葬得越远越好,别人生怕染上晦气,避之惟恐不及。孩子没过十二,灵魂还没长全,不能成鬼,自已也找不到转生的人家,所以特别需要一个“指路人”。那个第一个碰见孩子、把他从口袋里倒出来的人,就是孩子的指路人。孩子的灵魂跟着指路人回到家里,托生为他的孩子,玩耍是孩子的天性,谁要把他的玩具拿走,他就寸步不离地跟回家去。因此牧区有些缺子少孙的人家,往往伸长耳朵打听谁家把孩子扔在什么地方,好去做个“指路人”。

(3)  唤他再回来

当然,最高兴的自然是转回来,再成为自已的孩子。如果三天头上,孩子还赤条条躺在那里,未被狼吃狗啃,说明孩子的灵魂还没被领走。这时就不能像一般人那样,请个喇嘛念经赶紧把他送走,而是千方百计再把他领回来。因为儿子既未成人,死了也不会成鬼,只是一个可怜巴巴的小灵魂,自然跟上父母更合适。父亲的做法是解下套马杆的套索,一边拖在地下往家走,一边喊着孩子的名字,灵魂就跟着拖下的痕迹回来了。母亲的做法就温柔得多,她解开白嫩的乳房,把奶盘揉一揉,使奶水来精,挤在孩子的脸上、身上和跟前的草地上,再拖着背过孩子的背带,一边走一边叫:“我的孩子回我家,来世再转妈的娃,呼瑞呼瑞呼瑞!”孩子嗅到乳香和自己充满奶腥味的背带,自然就跟回家来。有心计的父母,常常在孩子的手上、腿上、腚上,用朱砂、墨汁、锅底灰涂个印记。如果她的下胎婴儿,正好在某个部位有她做过的印记,她就会欢天喜地,逢人便讲:“我那孩子又转回来了。”有的痴情妈妈,总是舍不得把夭折孩子的襁褓、摇篮、小衣袍扔掉,眼巴巴地等着孩子回来穿用昵!

成吉思汗的守陵人和灵魂吸附物

1 达尔哈特

达尔哈特是成吉思汗的守陵人,现居成吉思汗陵园周边霍洛苏木一带。达尔哈(也写作达尔罕,达尔哈特是它的复数)这个字眼,本身就有宫廷封赏、免除赋税、神圣不可侵犯的意思。鄂尔多斯的五百户达尔哈特,。是元世祖忽必烈从四十万青色蒙古各部征调来的,专门守护和祭奠成吉思汗陵墓的特殊人员。他们都不是黄金家族(孛儿只斤氏)的人。守卫成陵的,以孛斡儿只的后代为多,俗称“大部”。守卫苏鲁德(成吉思汗神矛)的,以木华黎的后代居多,俗称“小部”。这两个人都是成吉思汗的左膀右臂,得力战将。所以符拉基米尔佐夫说:“达尔哈特是军事领主的部队”。(《蒙古社会制度史》)

达尔哈特是给成吉思汗守常孝的部落,持久而专一,持久到世世代代无休无止,专一到除了成吉思汗,不给任何蒙古可汗戴孝,更不用说别的皇帝了。据说顺治皇帝驾崩,全国举丧,惟达尔哈特安之若常。清廷巡官追查,则以忽必烈的立法对答。巡官将此禀报清廷,得到了明令保护,如此一直延续到民国末年。这种特殊的地位和生存方式,在感情上养成了一种对成吉思汗的尊崇和虔诚。一九三九年灵柩西迁甘肃的时候,沿途蒙民纷纷赶来哭陵吊孝,悲声动地。有的老人甚至躺在当路,阻止灵车前进。由于悲伤过度,突然休克的也大有人在。护陵的国民党士兵目睹此景,无不赞叹“怪不得成吉思汗能打胜仗,原来有这么多忠于他的百姓。”《旅行者》杂志的记者,也说成吉思汗的灵车,是浮在鄂尔多斯牧民的泪海中前进的。

(1)  建制自成体系

达尔哈特的地盘虽在伊克昭盟七旗境内,但并不归任何旗管辖,它有自己另外的一套建制:最高长官叫“济农”,元代是天子的代理主祭官,不管行政。清代多由盟长兼任,才带有行政性质。大小部中各有八大牙门图德,他们是司祭人员,同时兼管达尔哈特的内部事务。每部各有三个哈然,每个哈然各有三个和希格。哈然的首领叫大达木勒,和希格的首领叫小达木勒。哈然上面还有正副达尔古各两名。达尔古的意思是“头领”,达木勒的意思是“承担者”,必须从八大牙门图德中推举产生。直到民国以前,他们没有政府,没有印信,没有官吏。也没有顶子,不戴花翎,不能做官(因为守孝),不能开衙断事。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部落。

(2)  权利义务特殊

达尔哈特的神圣义务,就是守护和祭奠成陵。具体有下面几项:

甲日夜在陵前侍立站岗。大部每夜四人,每户十夜。小部每五天一轮流。守卫者持有日岗、夜岗的牌子,在达尔古那里交换,不换牌子上岗便算无效。守夜人每刻要打拔一次。如果有一次不打拔让达尔古查到,就要按未给圣主尽到义务论处,罚打二十五鞭。

乙按照祭礼的要求,准备和制作酸奶、圣酒、全羊和各式各样的祭祀用品。

丙每户每年必须交一两银子,共交五百两银子,作为对圣主孝心的表示。

丁掌握祭礼和诵读祭词等。

达尔哈特的权利是不交赋纳贡,不打仗当兵。特别是他们得到清廷理藩院颁发的“特别通行证”(金牌),可以自由出入包括今天蒙古国、俄罗斯在内的所有蒙古地区,向平民百姓乃至可汗君王募化祭奉成吉思汗的“牺牲”。走到哪里,把成吉思汗画像一挂,金牌一亮,《伊金商》(圣主颂)一念,香客就会跪倒一片,布成群的牛羊和许多金银。金银能拿回来,牛羊只赶回一小部分,大部还留在施主群中,“话到礼周”。这些既是祭祀之物,也是达尔哈特的生活来源。几百年来,达尔哈特不稼不穑,不狩不猎,所以能生存到今天,主要就是靠布施过日子。

2灵魂吸附物

乌珠穆沁人临死的时候,家人要把一片绒毛撕细,轻轻敷在死者的鼻孔上,看看出不出气。什么时候绒片不动了,就说明老人咽了气。赶紧把它收起来装进达拉勒根苏勒嘎中,作为珍贵之物保存起来。达拉勒根苏勒嘎是召福的香斗,只有招财进宝、迎禧接福时才拿出来供奉。把这团绒毛放入香斗中,享受这种永恒世袭的待遇,这是源于一种“人死灵魂不灭”盼宗教观念。认为人死以后,灵魂还会留下来呆在活人身边,冥冥中庇荫其后代子孙,这就是平常我们说的“在天之灵”。因此后人往往不敢怠慢,祀之惟谨。

成吉思汗及其原配布尔帖夫人的灵帐中,有~副蒙古式工艺图案的镀金银棺,连守灵的达尔哈特们也不知其中放有何物。“文化大革命”中一群红卫兵闯进成陵,揭开这个千古之谜,原来里面只放着一小摄白驼毛。失望代替了好奇心,这团破驼毛自然就被抛弃了。后来学者研究得知:“老古以前人死的时候,要在鼻子上放绒毛。断气以后把这团绒毛放起来,作为老者的代替物供奉起来。”(萨。那日斯文)这团驼毛,就是成吉思汗灵魂的吸附物。

吸附物不限于绒毛。僧格仁钦先生记述的察哈尔的载体,就有木刻的人形、毡剪的人形,还有一根绳子上缠的哈达等等。想来死不由人,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辰合眼。家人措手不及,在弥留的瞬间抓到了什么,就拿什么在口鼻上捂一下,就算吸附了灵魂。当然,最普遍的还是绒毛,因为这玩意儿牧区垂手可得。把灵魂吸附在绒毛中,装在褡裢里放在勒勒车上,对游牧民族来说是最便当不过的事情。它不怕压,打不碎,不占地方,经济实惠。王公贵族死了,墓地万马蹴平,长草离离,重寻无处。平民百姓死了,扔到野外,狼吃狗啃,家人已随牲畜转移。把灵魂吸附在绒毛上,随着游牧生涯带在左右,实际上是一件简化了的骨灰盒。额济纳旗的土尔扈特人,则把这种老者的代替物干脆称作“伊金”——主儿,这跟汉族供奉祖先的画像是一个遭理。

不过,蒙古族所谓的“伊金”,用在杰出人物身上,往往加以神话,带上宗教色彩。成吉思汗的那团驼毛,实际上的作用相当于“翁衮”——祖先在天之灵与地方守护神的集合体。这样说来,红卫兵造成的损失就是不可弥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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