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曾是蒙古民族一种很重要的生产方式,惊险有趣的体育军事活动,“男子汉的最大乐趣”。尤其荒年旱月的时候,牧民常把它视为生活的来源,猎取野兽作为食物的朴充,用它们的皮毛做衣服,或出卖交换其他生活必需品。
一 狩猎的一般习俗
1 祈赐“狞猎之福”
蒙古人认为山狍野鹿、豺狼虎豹都是上天的“牲畜”,只有祭天才能得到猎物。各地在出猎之前,都要进行专门的祈祷和“召唤猎物”的烟祭,祈求上天赐下“狩猎之福”,才能“出有所猎,归有所获”。鄂尔多斯每到正月初七,都要举行第一次打猎的开幕仪式。届时每户一人,集中到事先约好的禽兽较多之地,由一位经验丰富的狩猎长者在高处点燃篝火,用带来的香火烟祭玛尼罕天神(狩猎之神);
从身旁跑掉的,把它赶回来,我的玛尼罕!扭头逃走的,让它再归返,我的玛尼罕!眼看去远的,请给往近拦我的玛尼罕!让猎物多得前面人的脚板底下,全是鲜红的血迹!让猎物重得后面人的袍襟底下,全是踩出的坑凹,我的玛尼罕!”
玛尼罕在人们的心目中非常亲切,好像一位打猎的帮手似的。大家接着长者的口气,齐声喊着“呼瑞呼瑞”,把猎具在火上象征性地旋转烘烤一下,喊着“阿利古恩,阿利古恩”(驱邪净化的意思),这才正式出发打猎。阿尔泰山一带的猎民,在出猎的前夜要把民间艺人请来,说唱《阿尔泰赞》。有的著名猎手,出猎时还把说书人带在身边。如果打不到猎物,就在宿营时让他把《阿尔泰赞》再说唱一遍。他们认为山林之神和人一样,爱听好话。你把他们夸奖高兴了,他们才会以“牲畜”慷慨相赠,这就是“阿尔泰之福”。布里雅特猎人在出猎前夕,要请专门的艺人讲故事。如果请不到,就由老猎人代劳。据说山神也和人一样,都是一些故事迷。听得高兴了,就会向人们回赠很多猎物。民间传闻从前有两位猎人,一位是说书的,一位是阴阳生。俩人上山跑了一天没有打着野兽,晚上回来在帐篷里说书解闷。山林里的神仙知道了,都聚集到他们的帐篷来听说书。神仙中间有个拐腿老姑子,爬到说书人的歪鼻梁上听书,一失脚从上面滑落下来。阴阳生看见了,不由“噗嗤”笑了一声。这下说书人火了:“在这山野草地,只有牛角般相依为命的你我二人,你平白无故为什么耻笑我?”一气之下停止了讲故事,闹得听故事的神仙们也不欢而散:“都是这个讨厌鬼瘸腿姑子害的,明天就把她那只瞎眼花鹿送给这位猎人吧!”第二天他俩出猎,果然碰到一只梅花鹿,打死一看,一只眼睛果然是瞎的。打那以后,就形成了出猎前夜讲故事的风俗。讲完后,讲述者要在猎枪的捅条上扎一块羊尾巴油。别人则把黄油、鲜奶倒在木碗里,举
过头顶,旋转着“呼瑞”一番。
狩猎前的准备工作,也在一种秘密的状态和神秘的气氛中进行。他们不说出猎的日期,只是悄悄地相互传送马粪蛋,暗示什么时候大家集中。这期间大家见面办事,都要和和气气,避免争吵磕碰。谈及飞禽走兽,也不能口出秽言。即使某座山上没有野兽,也不能直言没有,而要说;“可能有吧,近日没有看到。”特别忌讳在家里谈论打猎的事,因为灶神爱翻闲话,万一她给山狍野鹿透出风去,大家就什么也打不着了。还怕野兽警觉,谈及猎物时尽量避免直呼其名,只用他们彼此明白的行话代替。如管狐狸叫“帽子”(因为狐皮做的好狐帽),管四不像(俗称犴子)叫“扁角兽”,管狼叫“斯尔吉脑日布”(因为狼最机灵,就用一个人名代替)。
2 “爱惜生长之道”
乍看狩猎祭词,人们往往以为猎民是很贪婪的,似乎碰见的野兽都要杀掉,实际上他们却是很讲狩猎之道的。“狩猎之福”既是上天赐予,“惜福”便是下民的美德。什么季节狩猎,什么地方狩猎,什么野兽可杀,什么野兽不可杀,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有一套严格的准则。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就记载着一条忽必烈大汗禁止所属各国臣民在每年三——十月间行猎的命令,违者“严惩不贷”,其用意在于使“每种猎物能够大幅度地繁殖起来”。几百年来,在蒙古人心目中形成了良好的传统猎风。一般忌讳捕杀怀胎、带仔母兽及幼兽。谁若猎取这些野兽,就被看作是最无能的男人,受到百般揶揄。围猎时虽然要求不跑掉一头野兽,然而并不是把钻进包围圈的野兽统统斩尽杀绝。围猎的最后,总是以放生大批幼兽和带仔母兽来收场。一旦围猎结束,任何人再不得触犯野兽。过去打猎都忌讳“断群”:猎取十头以上的兽群。总要放掉几头。如果全是公兽或赎辈(不孕或空怀)母畜,也要放生一两头。如果一群中只有一头公兽,一定要将它留下。历史上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弟,曾把野兽当“牲畜”一样看待,将其捕捉以后打上火印,作为私有财产的标记,而后放还野地,外人不能随便捕猎。过去打猎多是为了吃饭和度荒,牧民观念中没有囤积居奇和赖以发财的思想,加之地广人稀,狩猎有道,野兽便能孽生繁衍起来。正如宋使萧大亨所记;“若夫射猎,虽夷人之常业哉,然亦颇知爱惜生长之道,故春不合围,夏不群搜,惟三五为朋,十数为党,小小袭取,以充饥虚而已。”
3 原始古老的分配
内蒙地区有“见面分一半”的说法,一般人只知道这是向别人讨要食物的口实,却不知道这话源于狩猎。如果你在野外碰到谁打着猎物,那你的运气就来了。你完全有权利同猎人一样得到一份猎物,不必为“无功受禄”而自惭形秽。因为既然猎物天授,就应当人人有份。参与的没参与的、左邻右舍、路上邂逅的人,都有权利享受这种“天赐之物”,猎人不得独吞。
牧区有句谚语:“打猎靠各家,猎物众人拿”,这是一种非常古老原始的分配方式。历史发展到今天,作为牧民生活资料的牲畜的分配,不知发生了多少次变革和反复。然而在猎物分配上,这种古老的习俗至今没有改变。伊克昭盟古时曾有全盟出动的“千人大猎”,济农(盟长)带头,各旗王爷、仕官和普通百姓都要参加,人数上万,持续几天。所获猎物,除第一头赠给济农作礼物外,其余不分官民,人人都有相同的一份。直到解放以后,凡是集体的围猎,不论谁的猎狗抓住狐狸,分配一直按人头均摊。偶有争执,头儿解决,故有“猎事就地裁决,不进衙门”的说法。一般大型的围猎,都是结束以后进行分配,不许在进行过程中据为已有。
这种分配方式,源于一种古老的习俗“烧罗嘞戈”。原意是用大扦子叉上猎肉,在篝火上烤熟,大家分着吃,后来就成了这种分配方式的代名词。《蒙古秘史》记载,朵奔蔑儿干出去打猎的时候,在森林里遇到一位兀良哈人,正在火上烤鹿肉吃。他说了一声“烧罗嘞戈”,那人就把“珠勒图”和鹿皮留下,其余鹿肉全给了他。这种习俗一直保留到今天。小型狩猎,猎物讲究就地肢解,不可载归独享。一旦打着猎物,众人便一拥而上,割后腿的割后腿,割前腿的割前腿,几分钟就能把一只黄羊肢解一空,没有一点文明和客气。可是头、皮和心肝却完好无损,一定要给那个猎获黄羊者留下。而这个人也往往视此为最大荣耀,故意将其驮在马背前面,招摇过市,挑逗姑娘小伙或爱慕或忌妒的目光。珠拉图就是头(通常只有下巴壳儿)、舌、心、肝、肺、喉六件连在一起的总称。在常人看来,它们并不是猎物最好吃的部分,为什么偏偏留给猎获者?因为古人认为,野兽的灵魂就附着在这一部分上,用它祭了敖包,它就可以早升天早转生。把它送了人,以后便打不着野兽了。这是蒙古人重精神、轻物质的浪漫气质的流露,直到今天还能看到,而且从猎物发展到牲畜,从狩猎发展到祭祀。卫拉特蒙古人打回猎物,即使是一只小小的兔子,也要挨门逐户地给邻居送点,大家也不嫌少。如果谁家没有送到,就会被人歧视,猎人甚至因此迁往他乡。这种肉也叫“烧罗玛哈(扦子肉)。”乌拉特中旗祭敖包时,往往宰杀一头公牛,把肉煮熟分给在场过路的所有人吃,名日“散福”,这种肉也叫“烧罗嘞戈”。笔者亲见蒙古人祭奠成吉思汗的时候,用的就是珠拉图,只不过把黄羊换成绵羊,祭后把肉卸给在场人分餐,珠拉图交给羊主人。古风之广之深,由此可见。
二 精彩奇异的狩猎方式
1 乌审网猎
网子用山羊绒搓绳编织而成,长六十——七十尺,宽五——六尺,挂在沙蒿林里狐兔经常出没的地方,两边要用毛绳扯起来,同时各藏一人于草丛中。为了防止网子耷拉,每十尺左右须立一个木桩把它支起来。一般小型狩猎,用这样一张网子即可。如果规模较大,就要把网子接起来,至几百尺长,守网的人也相应增多。而后由总头儿发令,由盯坡的领上男女老少,从网子两边绕大圈向前包抄,每二百尺的地方站下一个人。盯坡和站下的人都是骑着快马的好猎手。走到一定的地方,两边盯坡的接上头,用扬沙的办法向守网人发出信号,说明已经完成包围。守网人再一扬沙,说明已准备就绪,这时突然喊声四起,狗叫鞭子响,受惊的猎物自然向支网的地方逃窜,每前进二百尺,就有一帮人加入进来,用同样的办法驱赶它们前进,包围圈越来越小,狐兔箭也似的飞奔,撞到网上,将木桩带倒,自已被裹在网里,藏在草丛中的人一跃而起,一顿棒打,把狐兔打死。后面追来的人也纷纷上手,跑累被活捉的也有。这样的网猎,一般能保围七、八里长,四、五里宽的地方,一次能获狐兔二三百只。
2 巴林围猎
每年夏历五月初四,这一带的人们便趁着夜色,奔向各自的集结点。二更时分,将一座方圆二十华里的大梁包围。为了不惊动里面的野兽,人衔枚,马裹镫,猎狗紧紧牵在身边。猎人到位以后,将马鞍卸下,坐骑绊开,铺韂枕鞍睡一小觉;拂晓前一小时,人们开始行动,将“内应”放入包围圈内,放炮呐喊,虚张声势。卧睡的黄羊从梦中惊醒。慌不择路,没命逃奔。跑不到十几里,就与“外合”之人遭遇。这些人都是行家里手,知道黄羊的特点。每每拦截领群的公羊。公羊被拦得性起,非要从面前突围。它后面尾随的大群母羊、羔羊疲于奔命,不大工夫便被拖垮。这时人们故意网开一面,让它们逃出。黄羊一夜不尿,临明欲尿被人惊动,如今忍无可忍,急急站下撒尿。四面八方的人如饿虎扑食,蜂拥而上,捉的捉,杀的杀,往往死伤大半。民间祝词中有“追上苍狼的花马,劈开顽石的宝刀”之类的词语,却很少有追上黄羊的快马一说。黄羊都是受到惊扰以后自己跑得精疲力尽,才被人马追上的。相传黄羊仗着腿快,曾经口出狂言,与人打赌:“万马奔腾也没什么了不起,我一定从你们马前头抢过去,决不从马屁股后头溜走。如果你们真的把我追上,就请从胸口上把我捅死!”因此黄羊有个怪脾气,多会儿也不甘落后,总要从马头前穿过,不懂得扭头从后面溜掉。人们也按照当初黄羊的誓言,将其追上以后,从胸口上杀掉,分成十份,按照人们跑到黄羊身边的先后分红。
围猎是古代蒙古的主要狩猎方式。蒙古大汗狩猎可多达几万人,历时数月,可谓盛矣。猎队也是军队,携眷而行。晚上用篝火把包围圈的轮廓显示出来,“单于猎火照狼山”,用四、五层岗哨把守。随着日月的推进,逐渐将野兽挤压在中心,密度越来越大,野兽都恐慌甚至疯狂起来。猛兽甚至互相扑食。大汗总是亲赴最困难的地方,像打仗一样详细部署。过去的狩猎实际上是一种练兵。蒙古兵吃苦耐劳、英勇顽强、机智灵活的品格,是与狩猎分不开的。
3 苏尼特奇猎
苏尼特人猎取黄羊,有自己的一套办法;黄羊夏天很少喝水,有青草里的一点水份就够了(黄羊肉因此发干)。冬天则必须舔雪。如果天不降雪,就会成群结队跑到淖(湖)畔喝水,这样就给人们提供了一个猎取它们的好场所。他们先观察好淖周围的地形,看看黄羊肯在哪边喝水,就把哪边留出来。其余的方向上都绑上草人、红布、鹰皮等“吓人”的东西,黄羊来了便都从留出来的那边喝水。这时人们连轰带吓,把它们挤逼到淖里的冰上。黄羊奔跑如飞,一到冰上就失去用武之地。几次跤跌过来,浑身便抖作一团,乖乖地作了人们的俘虏。有时人们也在淖畔挖一些坑,伪装起来,让一些人藏进去。另一些人则从远远的地方,迂回驱赶黄羊。赶到淖畔以后,埋伏的人一跃而起,两面夹攻。有人还故意敲打铜器恐吓它们。受惊的黄羊争先恐后拥到冰滩上逃命,大部作了人们的俘虏。如果大雪下得沟满壕平,黄羊便不到淖上喝水。聪明的人们便通力合作,把黄羊赶进一个好进难出的大山峡里。由于积雪太厚,黄羊分不清哪里是平地,哪里是沟谷。结果跑到沟上,尖细的四蹄深陷雪中,身体被积雪架空托起,越挣扎越往下陷。眼睁睁被猎人抓获。
4 兴安岭猎熊
黑熊当地也称黑瞎子、熊瞎子、黑小子,实际上它的视力并不差,因为自视天下无敌,喜欢低头走路,从不左顾右盼,给人一种“瞎眉枯眼”的印象。大兴安岭无虎,它便是山中之王。过去鄂伦春猎人不打它,几乎不受任何侵犯,再加上山多林密人稀,自然繁殖很多。五十年代开辟林场的时候,打熊带有保护生产的性质,六十年代主要是为了充饥,八十年代为了取胆,九十年代已基本禁猎。打熊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一般很少单人独马进行。多数都是在熊出没的地方,用油丝绳下套子捕捉。黑熊的皮很厚,生命力顽强,一二枪很难打死。东沟林场有两个干部,背着枪和子弹,一过河,发现一个老大的黑瞎子摘山丁子吃。黑瞎子站起来二米多高,乍看像穿黑雨衣的人,就是脖子短一点。它把果实累累的枝子扳过来,嘴巴伸上去一捋,一串野果就全落在口中,就像人吃糖葫芦一样。这两人当打了一枪,黑瞎子一下消失了。他们收住枪,洋洋得意:“告诉林场,赶个套子来拉回去!”(套子,爬犁的一种)正说着,看见二三十米的地方野草来回直晃,一时没反应过来:“草怎么动弹开了?”黑瞎子听见话音就站了起来,看一眼就冲他俩跑过来。他俩扭头就跑,过了河就往工队跑,原来子弹把黑小子肚皮划开了,它一边追赶,一边划拉草往肚子里塞。等他俩带几个民兵返回来,黑瞎子却没有找到。过了两天才在河边发现,已经死了,解剖没一根肠子。一检查,原来在撵他俩的工夫,把肠子都挂在树棵上了。人们说那天它要不收拾肠子,就把他俩收拾了。
5 乌拉特猎狼
狼现在也不是禁猎动物,但现在也没有打完。因为狼本性凶残而狡猾,报复心极强,能认人认马认踪,猎人都有几分怕它。它会跟猎人耍迂回战术,当你跟踪的时候,它通过趟水过河、走硬石地等办法把你甩掉。没有经验的猎人常常被它拖得精疲力尽也一无所获。有时跟踪一月都不一定打死一只狼,因此有猎物的地方人都不想打它。打狼最讲究方式技巧:
(1) 清明掏窝
母狼阴历十月发情,来年清明前后下崽。下崽时一周不出洞,过了一周开始活动。这时掏窝可以活捉崽子或母仔皆获。
(2) 五月撵崽
五月天热,崽子已生二三月,跟母狼打食,不识饥饱。夜里吃个贼憋,天明太阳一晒便耷拉个舌头走不动了,徒步就可以撵上。这时母狼最护崽子,往往回来看顾,弄好就可以一箭双雕。
(3) 八月围追
这时蒺藜长出硬刺,野兽在上面奔波,蹄掌磨薄,跑不远路,所谓“八月蹄嫩”。一过九月寒露,蹄掌适应变硬,追赶就不容易了。所以过去撵狼,不能超过八月。事先经过精心调研策划,在狼出没之地完成一个包围圈,逐步往小收缩。收到一定程度,派人进去一惊,狼就跑了出来。人们闪开一条缺口,故意放它跑出。同时就近岗哨上的一骑快马便紧追上去。等追到第二个岗哨跟前,先头的快马便退下,第二个人再追上去……一般换上三匹快马,跑上二三十里,狼屁股里冒出几股黑糊糊,便跑不动爬下,回头用两眼瞪着追它的人。另一骑者绕到它背后下马,冲后脑勺一马棒将其打昏,将鞭杆捅进嘴里,用鞭梢把嘴巴捆住。就可以活剥皮了。
(4) 十月打狼
十月是母狼发情季节,一只母狼后面跟十几只公狼。这时放夹子、开枪都比较容易打住。夹子是铁制的,狼能闻出气味。为了使狼习惯,先要把死羊躯干和铁器扔在那里,狼先不敢吃,后来发现没什么危险,就开始吃扔掉的东西。这样“喂熟”以后,再开始埋夹子,狼不以为意,就会上当。
6 其他狞猎办法
(1)熏:一般用来捕捉狐狸。看狐狸在洞里没有出去,用石头在洞口垒个圈儿,把湿马粪或半干的牛粪砌上去。点燃后不停地用蒙古袍往洞里扇烟,扇个五、六十下,狐狸被呛得头昏脑胀,就会本能地爬向洞口。这时把洞口堵死,就可以把狐狸捕获。
(2)灌;一般用来捕捉鼠类。将洞口挖个鱼鳞坑,将水倒入,水便灌进洞中。灌满以后,鼠类就会湿淋淋地从洞里爬出来。洞背后一人脸朝洞蹲着,瞅见鼠类一出来,上去用手掐着脖子提起来。
(3)药:一般用于鸟类。将某种药物(恕我不告名称),混在粮食里,雪后撒在野鸟觅食的地方。野鸟误以为粮食吃下,立马会窒息而死。这时如及时灌下凉水,还可使之复生,饲养活杀均可。
(4)炸:冬天把雷管炸药埋马肠内,掷于狼出没的地方,设法把脚踪扫掉,周围的草什么的一如原先弄好,狼不以为异。吃肠子时就可炸死(狼极爱吃马板肠)。
三 猎犬牧人的帮手
1 敬狗如敬人
养狗是蒙古人的重要经济生活习俗,把生存同狗联系起来。如果哪家外面断了狗叫声,便被视为是一种不祥之兆。故有“走马是路途的装点,吠犬是家庭的装点”的俗话。即明朝萧大亨所谓:“又最好犬马,犬马之良者,爱之甚于爱人”之意也。好狗不仅是狩猎和放牧的帮手,还是主人的耳目,成为家庭的一个组成部分。传说西天佛祖造人的时候,用泥巴捏了一男一女。在他出去办事的工夫,一头多事的黄牛跑来,把泥人的锁骨挑掉一块,落地变成了狗。这种一男一女加一狗的模式,说明了狗在蒙古人生活中的重要。有的氏族娶回新娘以后,不仅要拜婆家的火(灶神),还要对着狗磕头。蒙古人不太呵护孩子,被邻人打一巴掌,大人理也不理。可是你把他的狗打上一棍,主人马上变了脸。狗为主人操劳一生,死去以后,必要厚葬:把它抱在高山顶上,将尾巴剪下,枕于头底,嘴里含块黄油,面朝西北卧下,上面盖上黄土。面朝西北野葬,这是人死以后的作法,寓含了“好狗下辈子转人”的祝愿。它用过的狗食槽,要作为遗物保存起来,连家人都不能从上面跨越。以前说狗没有侮辱人的意思,成吉思汗就把他们四位开国元勋称为“四狗”(者别、者勒蔑、速别额台、忽必来)。
蒙古人如此敬狗,是有实际原因的。过去草原地域辽阔,一二百里才有一户人家。那会儿牧业原始粗放,成千上万头牲畜无栅无圈,野兽成群,狗就自然成了人们的伙伴和帮手。狗的听觉、嗅觉都很灵敏,一二十里外的动静都能引起反应。不论白天黑夜,任何一个陌生人走过浩特,狗都要吠叫给主人报信。生人走得离家门越近,它往往叫得越凶。可是只要主人(哪怕是小孩)远远喊一声,它就立刻夹着尾巴走开。主人从外面回来,狗会跑去迎接,出门五六年的主人都能认出来。如果没有看清,把主人当生人,错叫了几声。主人回来以后,它会卧在主人面前,用一种痛苦的声音表示认错,主人摸摸脑袋,它才高兴地摇摇尾巴走开。“儿不嫌娘丑,狗不嫌家穷”,狗的忠实于主人是有名的。有一次一个泰亦兀惕人闯进成吉思汗的住宅,把成吉思汗的小儿子拖雷挟在腋下就走。成吉思汗的夫人和佣人都追出来,一人揪住贼人的一只手,贼人就是不放。这时他家的看门狗上来,对着贼人一阵猛扑,贼人便放下孩子一溜烟逃了。主人遇到危险的时候,狗挺身而出保护主人甚至壮烈牺牲,至今在草原不乏这方面的佳话。平时所有狗都怕疯狗,但当疯狗侵犯主人的危急关头,家狗就会奋不顾身向疯狗扑去。跟羊狗由于从小跟惯了羊群,不论刮风下雨都不离开牲畜。什么时候群里出现异常情况,就会朝那个方向吠叫以通报主人。狼向牲畜扑来的时候,它就扑上去与狼搏斗。风雪天羊群顺风跑去,它就寸步不离跟在牲畜后面,同时不时发出吠叫,呼唤主人随后赶来。甚至挡在羊群前面,汪汪叫着不让它们前进。看家狗像主人似的,一一认识自家的牲畜。陌生的牲畜进了群,它就汪汪地叫着赶出来。自家牲畜跑到人家群里,它也能叫着追回来。猎狗在抓到猎物以后,守在跟前等候主人来到,决不擅自动用。如果主人不给,屋外的任何饮食都不触动,尤其是肉、奶一概不沾。如果奶子撤到地上,它正要伸嘴去舔,发现主人来到,尴尬得几乎无地自容。蒙古人形容犯了错误愧悔不及又不知所措的人,就说“像舔了奶子的狗似的”。
2 细驯出来的细狗
细狗和藏獒都是牧区的猎犬。细狗蒙古语叫“台嘎瑙亥”,意为:“骟犬”。这种狗长到一岁,就用毛袋蒙住其头,割去睾丸,名日“净身”。净身后的细狗不吃屎、不逐母狗,一辈子跟在主人身边专心一意打猎。
培养细狗须从选崽做起。抓崽子时,选身长、腿细、耳竖、鼻尖的小狗。尾短者转身容易摔倒。还要提着尾巴,头朝下吊起来,牙关紧闭不哼不叫者为佳。还要考察其母是否猎狗家族,有无偷吃的不良习性。一切合意之后,选一黄道吉日,来到狗主人家里,给狗妈妈做一顿“好饭”,给狗主人的孩子带点礼物,说些吉言祥语,才能把狗崽抱走。一抱回家,就要让它舔奶子吃食,还要在耳根、尾梢上抹画黄油,祝福它成为雄狮般的猎狗。
捉上好的崽子,还要精心调驯,教以跟踪、追捕、厮咬的全套本领,还要根据每只狗的特长,因材施教,或拜老狗为师,或用活物培养其擒拿格斗的本领。尤其嗅觉的培养,对跟踪至关重要。有的猎人打到狐狸以后,立刻将其热血喷入狗鼻孔里,让其从小与狐、狼结仇,一嗅到这股气味就想与之厮咬。普通的狗,可嗅十——十五厘米雪下的兽踪。经过驯练的细狗,则能嗅出雪下三十厘米的兽踪,甚至能嗅出过去多时的旧踪。一般的狗爱叫,细狗必须养成不叫的习惯。发现野兽的动静,不用吠叫的办法通知主人,而是用嘴来扯他们的袍襟裤脚,或是跑到前面打一个滚,低低哼一两声。
猎人驯狗,贵在养气,尤其首次出猎,猎人把细狗牵在手里。刚驯出的细狗好胜心强,见了猎物恨不得立刻追上抓获。这时猎人就要根据猎物的对象、距离和地理环境通盘考虑,没有相当把握决不放狗。不追则已,一追必获。这样,下次狩猎它就信心十足。如果不讲条件硬去追赶,结果没有追上,或让对方咬回,这就泄了气,下回能追上它也不追,或追上也不敢下口了。细狗脖子里一般都有护脖,在狗颈上围一圈,上面套个环儿,环儿上拉出长绳,牵在猎人手里。倭缎绣花的护脖,是为了显示主妇的手艺。香牛皮上镶银泡钉的护脖,是为了夸耀主人的富有。其环也有铁、铜、银的区别,其绳也有皮、缎、丝的不同。但一律装饰红红绿绿的彩带布条,钉上一些泡钉和铁钉。这也是为了保护细狗的锐气。豺狼之类的野兽都很凶残,专拣对手的致命处攻击。如果初次出猎就让咬伤脖子,再见豺狼就胆寒气虚了。
3 细狗的精彩捕猎
专门驯练出来的细狗,是捕猎狐狸的好手。它只要码着一点模糊不清的狐踪,就能准确无误地跟下去,在草丛中把狐狸惊起,追上去捉住。如狐狸钻洞,它也能随之爬入,咬着尾巴将其拖出。好的细狗一天能抓十来只狐狸,最次的也能抓二三只。驯练出来的细狗善解人意,知道狐皮宝贵,专捡脖颈、腋窝、耳朵等无关紧要的地方下口,一点不损害皮毛。
猎狼必须是细狗中的佼佼者,个头大、嘴角深、力气足。既要勇猛顽强,又要机智灵活。狼比狗力气大,可是脖子是直的,转身不灵活,跑得也没狗快。细狗撵上狼后,先从里侧咬住狼的左耳,迅速跳到狼的右侧,把狼“别”住,使其有劲没处使,只好乖乖跟着狗走。有的细狗更绝,专咬狼的睾丸。咬住以后,一使劲将其放翻,然后死咬住不放,专等主人来到。
细狗捕猎会根据情况,主动配合,不用主人指挥。如在野外遇到狼,善于奔跑的细狗就去围追堵截,善于搏斗的细狗就在高处观察了望。等前者把狼赶到附近,后者便抄近道追去,咬住脖子将其放倒。有些老练的细狗会把脑袋钻进狼的腋窝,把它顶个四脚朝天,迅速咬断它的喉咙。它们配合如此默契,互相间是怎么商定的,凭借什么传递信息,连有经验的猎人也解释不清楚。
附:草原狼俗
(1) 狼的古闻古俗
从前草原上没有狼,牲畜漫山遍野,奶水像泉水一样涌流。可是人们不会制作奶食品,挤下的奶子只能生喝或煮熟喝。有一次浩日穆斯特(天帝)设宴,把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请去赴宴。成吉思汗尝见天上的各种奶食品香甜可口,就动了窃奶种到人间的念头,他把酸奶沾在胡须上一点,由于酸奶跟雪白的胡须一个颜色,把门的检查官也就没有发现,这样就把奶种带到人间,草原上有了酸奶、酪蛋、黄油等各种好吃的奶食品。浩日穆斯特知道以后大动肝火,认为一介草民,不配享用天物,就差下天狗(狼)无数,要把草原上的牲畜吃光。成吉思汗一气之下,就带领所有牧民奋起打狼。打得只剩最后一只的时候,追过一处走阿音(拉脚)的人下营盘的旧址,那里立着三块支过锅灶的石头,这只狼就躲了进去。成吉思汗没有在意,一直追了下去。偏巧这只狼是只母的,肚里怀着崽子,有公有母,这样狼就留下了种子,在草原上孳生起来。一直到现在,走阿音的人宿营出发的时候,都要把支锅的三块石头搬开放倒,据说就是为了让后来的人打狼方便,弥补以前的失误。
(2) 狼吃驼驴猪羊
狼既来自天庭,便自带三分灵气。其捕猎技术之精之绝,怕是任何肉食动物都望尘莫及。骆驼那么个庞然大物,一后蹄能把狗弹出三丈,可是见了狼却一点招数都没有。狼只要纵身一跳。
咬住骆驼的鼻子,就会像人一样把它拉倒卧下,几只狼跳到身上,想咋吃就昨吃。这或许是向牵驼人学的拽鼻拘的把戏吧?可是吃起驴子,就完全是自己的发明。驴子好奇,爱嗅异类的气味。狼抓住这一特点,故意漫不经心地到驴子前边,让驴闻自己的屁股,那些不懂世事的小驴不知是计,便跟着向前走去,另一只狼就会从后边扑到它的身上。狼捕猪的办法更是人想象不到,隔年大猪比它重好几倍,在村口咬倒就吃怕被人发现,便上来用嘴咬住它的耳朵,用尾巴从后面抽猪的屁股,比人赶猪跑得还快。如此赶进狼窝,再与子女一同聚餐。黄羊奔跑如飞,狼根本不是竞赛的对手。然而黄羊天生有个致命的弱点;每日黎明一泡大尿,一尿就是十几分钟。狼就瞅中这个空子,改强攻为智取,稍微辛苦早起一点,黄羊就变成它的美味佳肴了。
(3) 奇特深沉的母爱
一只狼一晚上能咬死二百只羊,其实它根本吃不了这么多,只是为了好玩儿,或者说是一种凶残。然而对它自己的子女,却爱得深沉,护得奇特。它吃羊时从不破肚(胃),如果遇到侵扰,就将子女装进肚子,叼着逃走。途中遇到河水山洪,牧人望而生畏,它却叼着肚子跳入水中,将肚口儿迎风张开,灌满空气,飘飘荡荡淌过河去。有时在大草原上,一览无余,狼自度不可脱逃,就把肚子扔掉,自个儿逃命去了。有人以为是一只破肚,也就没有在意。殊不知里面藏有小狼。母狼把人引开以后,就回来把它的崽子救走了。鄂尔多斯发生过这样一件真事;一位猎手追捕一只领着两个崽子的母狼,追过一座大沙丘,两个崽子却无缘无故地消失了,地上只有那只母狼的蹄踪。他跟踪爬进一个狼窝,用匕首把母狼捅死,回过头来又找两个崽子,还是一点踪影也没有。他正纳闷,忽见一堆马粪上悠悠地冒着白气。跑去刨开马粪一看,下面果然藏有那两个狼崽子。原来它们的母亲知道自己凶多吉少,脱不开身,就把生的希望留给后代,把它们安顿在这里,既能藏身,又能出气,然后用尾巴将崽子们的脚踪扫平,退回到原路上。谁知天不助它,气温低了点儿,崽子呼出的气流变成肉眼可见的水蒸气,被猎人识破,这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吧。
(4) 狼与公马的搏斗
狼的劲敌是公马,因为公马不仅有保护自己马群的天性,而且非常尽职尽责,不惜以死相拼。每当饿狼偷袭,公马总是首先发觉,发出一声怪叫,马群便飞速集中,摆个圆阵,将马驹和老弱病残围在核心,母马和骟马一律头朝外站在外圈,准备迎敌。公马则长尾倒竖,鬃毛耸立.像一头雄狮一样在外围奔驰警戒。有人曾在夜里见到此时此刻的公马,皆身上冒火,眼睛发绿。狼要斗不赢公马,就休想破得马阵。有个马倌名叫布仁特古斯,大集体时放马,丢失了马群。寻到中蒙边境,发现已“越境外逃”,只得悻悻而归。第二天又去找寻,发现马群回来了,独独不见了领群的公马。他寻到边境中间一百米的空隙地带,发现了公马的残骸、血迹和与恶狼搏斗的现场。这匹可敬的公马,是经过怎样艰辛和流血的搏斗,才保护它的马群安然返回故土,然而它却丢了性命。如果谁能有幸摄下这样的场景,那该是动物世界多么惊险和感人的镜头啊!难怪牧人都说,一匹公马赛过一个好马倌呢!